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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》于今年三月一日起施行

1999-03-09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国务院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批准发布的《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于今年三月一日起施行。

这次由国务院发布的《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》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重要的配套法规,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管理检疫传染病,防止检疫传染病借交通工具在国内传播、扩散、保障人体健康将起到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。《条例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、霍乱以及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其他传染病。这样规定既符合传染病防治法对甲类传染病的管理要求,也与国际检疫传染病管理相一致。

为了保证《条例》的顺利贯彻实施和便于具体操作,根据《条例》的规定,卫生部会同铁道部、交通部和民用航空总局有关卫生主管部门,共同拟订了《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》,不久即将联合发布。(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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